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政策解读之基层工作经历
在公务员考试中,基层工作经验是各位考生报考某些职位的硬性条件。但是,关于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该如何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长度;考生在判定自己的某段经历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历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关于这些,广大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你们真的清晰明了么?接下来,陕西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将逐点击破,为考生们解答。
一、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首先,我们来看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的一段文字描述: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从上述,我们知道:
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规定 基本定义: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 |
高校毕业生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 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军队 |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报考中央机关 | 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四项目人员 |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二、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怎么计算
我们在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描述:(该职位需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那么,这些两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计算的呢?起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截止时间又是那一天?
报考人员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 | 自报到当日算起 | 相应的公务员考试公告中都会明确规定。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 | 工作协议约定起始时间 | |
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 以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算起。 | |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人员 | 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 |
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 | 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起始时间算起。 |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2.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在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强调: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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