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2016-08-10    来源:陕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未公布,根据往年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7省考报名时间在3月份,笔试在4月底(以考试公告为准)。备考期间,除了专心配合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外,提前获悉省考报名有关信息显得尤为必要。那么本文,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特汇总了考生关于2017年省考的高频问题进行解答,以供参考!
  说明:2017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以下均摘自2016年招考政策,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1.报名前应注意什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通用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因岗位特殊性、用人单位现有人员年龄结构的原因,少数职位作了具体的年龄限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规定为,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一线干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司法监狱系统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参照上述有关年龄规定执行。
  3.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5.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有关“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规定,2015年(含)之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另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报考。
  7.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8.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9.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人员可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但应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10.“由我省等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哪些职位?
  由我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陕西省常住户口、陕西生源、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报考非特设职位。
  由我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非陕西省常住户口、非陕西生源、非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但不能报考非特设职位。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有何具体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目的服务处所、起止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截至规定时间前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职位表中确定的特设职位(2010年-2015年招聘的西部计划人员须服务满2年)。
  2014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截至规定时间前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目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特设职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3)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不符合报考特设职位规定的,以及服务满3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12.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团级及以下部队单位服役的、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3.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怎样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需要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社厅1号办公楼,电话:029-89538293)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xgw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