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咸阳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公告
2024年陕西(咸阳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2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以及全省统一安排,现就咸阳市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18日、19日共2天,具体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咸阳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12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
1.4月18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职位及分组(分组安排以考生具体职位代码序号为准)。
第一组
上午:241031218职位—241031229职位;
下午:241031230职位—241031242职位。
第二组
上午:241031261职位—241031277职位;
下午:241031278职位—241031292职位。
第三组
上午:241031520职位—241031530职位;
下午:241031531职位—241031539职位。
第四组
上午:241031327职位—241031344职位;
下午:241031378职位—241031387职位。
第五组
上午:241031345职位—241031361职位;
下午:241031436职位—241031447职位。
第六组
上午:241031414职位—241031423职位;
下午:241031424职位—241031435职位;
241031480职位—241031486职位。
第七组
上午:241031540职位—241031552职位;
下午:241031553职位—241031564职位。
2.4月19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职位及分组(分组安排以考生具体职位代码序号为准)。
第一组
上午:241031243职位—241031252职位;
下午:241031253职位—241031260职位。
第二组
上午:241031293职位—241031305职位;
下午:241031306职位—241031315职位。
第三组
上午:241031316职位—241031326职位;
下午:241031362职位—241031377职位。
第四组
上午:241031388职位—241031400职位;
下午:241031401职位—241031413职位。
第五组
上午:241031448职位—241031463职位;
下午:241031464职位—241031479职位。
第六组
上午:241031487职位—241031499职位;
下午:241031500职位—241031519职位。
第七组
上午:241031565职位—241031580职位;
下午:241031581职位—241031597职位。
四、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注意的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4月17日至4月30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存)。
现场进行真伪查验,学历学位的查验方法是:进入本人“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教育,按要求查出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展示给资格复审工作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材料和出入境记录;对于军队退役人员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等无法出具网上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由考生到省教育厅陕西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029-88668820)进行学历认证(免费)。
对于因各项原因目前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场进行学籍认定;此类情形考生复审时要作出承诺,截止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其录用资格。
对于毕业证、学位证丢失的人员,必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说明毕业时间,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学习起止时间,并出具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不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但面试资格复审时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于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于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审时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陕西省外考生与省内考生要求一致。
3.报考限定生源地(兵源地)或户口所在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材料。其中,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入学时的户口薄(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个人户口薄或毕业登记表;考生提供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材料,须为2024年1月29日之前已在公安机关办结落户手续的户口薄或集体户籍卡。
4.报考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加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交申请加分的有关材料。具体材料为:加分申请表、退伍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学信网打印的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及服务起止时间证明。乡镇机关事业编制在岗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可在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上注明目前在职状态和近5年考核情况,无需另行出具证明。
6.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所在党支部和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证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何时何地入党、何时转正、何时转入当前支部等简要信息)
7.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考《报考指南》或电话详询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8.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按照2024年修订的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标准执行。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判断是否适于进行体能测评。若参加体能测评,应先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利于发挥正常运动水平。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按照体能测评组织单位的统一安排,遵守测评工作纪律,以确保体能测评顺利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
(一)体能测评时间
2024年4月21日集合时间上午7:00前、下午14:00前
(二)体能测评集合地点
咸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楼前(咸阳市秦都区彩虹北路与玉泉西路交汇处东100米)
(三)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
4月21日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及分组
上午:报考咸阳市公安局、兴平市公安局、武功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
下午:报考三原县公安局、泾阳县公安局、乾县公安局、礼泉县公安局、永寿县公安局、彬州市公安局、长武县公安局、旬邑县公安局、淳化县公安局、彬州市人民法院(241031560)、三原县人民检察院(241031583)职位的考生
六、有关要求
1.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看到本公告后,认真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相互转告。
2.2024年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目的是核实考生报考信息是否与该职位公布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关职位要求相符。为了确保招考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请各位考生主动出示和提供面试资格复审需要的证件、证明等相关原件资料。
3.由于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出具假学历、假证明或拒绝出示相关证明资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要求,面试资格复审后,拟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按报考层级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招考公告有关规定,在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请相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4.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资格复审的日程和分组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往返路途务必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029—33210435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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