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3人)
2024年陕西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及相关规定,2024年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招聘岗位23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报名网站:http://www.xzyedu.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和4月27日18:00分别公布各岗位审核确认报名人数。4月27日18:00后,不再公布各岗位审核确认报名人数。网上报名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公布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应届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须上传近期党员身份证明(党关系所在相关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1日以后的党员证明);
(6)岗位要求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
(7)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岗位须上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
未在报名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且未提供电子材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9日17:00。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4.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拟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公布的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
(2)笔试地点: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时间、地址、考场、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发布公告为准。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3.笔试说明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2);
(2)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4.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公布。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等,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4)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公布。
5.面试
(1)面试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3)面试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考核,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干事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6.综合成绩确定
(1)综合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确定最终人选。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招聘中如遇问题,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人事处):029-88519052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29-81323809
附件下载
附件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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